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將於 2 月 10 日下午 2 時全線上路,進入為期半年的營運測試期,初期將於國道一號、三號 22 處收費站南、北向各開放一大、小型電子收費車道使用,若違規將由高公局移送警察單位舉發,大家上路得要多加小心,依指定車道通過收費站。而已經申裝之電子收費的讀者們,上路前務必檢查電池電量及卡片儲值金額,以免造成不便與受罰。

什麼是 ETC 電子收費

電子收費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簡單來說,就是車輛行經高速公路收費站時,只要配備車用讀卡機及感應器,就可以利用無線傳輸的技術進行進行自動扣款。進而節省停車時間,降低車輛走走停停的耗損。在未來的規劃裡,更能提供完整而有效的交通資訊與路況,對政策推動有很大幫助。

一般而言,現在各國所使用的 ETC 一共有兩種傳輸方式,分別為紅外線以及微波。紅外線發展已久,技術成熟而且成本相對低廉,不過受天候影響較大,而且只能進行單車道收費,對於抒解車流增進效率的效果有限;微波傳輸發展的時間相對比較短,不過在國外已成為未來的趨勢,雖然成本比較高,不過較為穩定、而且可以多車道收費的優點,讓許多國家選擇微波傳輸的 ETC 系統。

當初國內為了選擇紅外線以及微波兩種系統,其實也爭論了好一段時間,兩邊各有擁護者。最終還是決定採用紅外線系統,其中的角力與考量,夾雜了不少政治與利益因素,在這裡就暫時不予討論。不過不管用哪一種系統,最終目的都還是要讓交通更為順暢、降低使用成本。

ETC 到底怎樣收

95 年 2 月 10 日下午二時電子收費正式開通後,將採人工與電子收費並行,按計畫初期將於國道一號、三號 22 處收費站南、北向開放各一大、小型車道作為電子收費車道使用,未來再視使用率漸進增開電子收費車道。而原先規定大車安裝數要超過 2,000 部才會開放大型車電子收費車道,這個門檻已經超越了,屆時全面開通時,確定將會有一小、一大兩條電子收費車道上路。

目前的規劃中,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在最內側車道、大型車電子收費車道在大型車收費車道最內側,並且增加相關交通標誌設施包括標誌、標字導引、電子收費告示版、相關警語、警示牌。不過對大部分的駕駛而言,只要記住最內側車道是 ETC 電子收費車道,不要誤闖就對了。

另外高公局表示,95 年 1 月 16 日至 1 月 25 日於國道三號後龍至竹田收費站進行的試辦計畫,期間共計有 32,546 車次,且系統正常運作。更重要的是,此次試辦已瞭解國內用路人電子收費駕駛行為,如行經電子收費車道未依規定保持時速 40 公里進站、誤入電子收費車道、已安裝 OBU 之用路人忘記將卡片插入等情形,未來將會針對這一些常犯錯誤進行加強宣導。

不同看法

政府以及遠傳電通對於即將開通的電子收費,抱持正面而且積極的看法,相較於此,似乎還是有些不同的聲音。像消基會就表示,未來電子收費全面開通後,每個收費站小型車最內側車道以及大型車最內側車道,將會闢為電子收費車道,並預留一個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其餘才會留給回數票車道與找零車道。雖然遠通電收樂觀預估到開通前安裝總數突破 5 萬輛應該不成問題,然而這樣子的比例依舊無法負荷國道一號和國道三號平均每日超過 150 萬輛次的通行量。消基會質疑交通部是否已做好因應的措施,若無完善的配套措施就貿然上路,將會造成高速公路的交通大亂!

而且,在全面開通之後,並沒有勸導期,因此未來電子收費新制上路之後,現行一般車輛誤闖 ETC 車道者,就會收到新台幣三千元的罰單,這種作法消基會不敢苟同。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陳建宇強調,ETC 只在國道南北向各一個小型及大型收費車道使用,回數票及找零專用車道數相當多,民眾若認為 OBU 的價格偏高,可不購買,用路人沒有被迫花錢的問題,對於主管機關置身事外的說法,消基會相當不以為然。消基會指出,因為電子收費新制設計並未以使用人的方便為著眼,以致按裝率始終無法有效提昇。在交通流量經常達到高峰的假日來臨時,人工收費車道非但無法足敷一般車輛通行之用,反而更會因為移撥二個以上專用車道給 ETC 用戶,而造成回堵現象。

再從法律精神而言,在現階段我國並沒有任何法律強制規定用路人必須裝置車上機,以配合電子收費新制的情形下,如果任令繳納相同費率的車輛,使用 OBU 的車輛可以高速通過,而未使用車上機、但是卻繳納相同費率的一般用路人,卻必需大排長龍,這種情形,無異是對於用路人的一種變相懲罰,相當的不公平。

有道理嗎?

消基會提出的觀點,的確值得所有的人仔細思考,不過有幾個地方,也得要澄清才行。首先,關於移撥車道所可能造成的交通問題,這一點並非 ETC 的問題,一項政策在實行之初,不可否認的會造成不便。以台北捷運為例,當初興建的時候,民怨四起,造成台北市很長一段時間陷入交通黑暗期。不過在興建完成以後,所帶來的便利以及經濟、環保效益,卻讓人不得不肯定。也就是說,ETC 剛開辦時由於普及率不高,消基會所擔憂的問題的確不無道理。然而,若政府能加強宣導以及完善配套措施,剛開始的陣痛其就有機會能夠安然度過。

其次,電子收費能夠節省成本,進一步增加收入,但是這些錢可都是上繳國庫。電子收費的費率也是由交通部訂定,廠商無從置喙。也就是說,消基會認為 OBU 應該無償提供的要求對象,應該由廠商改為政府才是。

趨勢也要完善規劃

放眼國際,電子收費的確是普遍趨勢,根據相關研究指出,利用電子收費系統能減少車輛延滯,每小時車流量可由人工收費最高的 900 輛增加至 1450 輛以上。以 20 年為期來看,不僅能降低人事成本將近 20 億,更可確保收費之正確性及迅速性,使收費效率提高,經濟效益非常明顯。更重要的是可實現公平收費的理想,未來 ETC 電子收費的收費道,若能改在交流道的出入口處,將可以避免短距離收費與不收費的問題,進而達到使用者合理收費的理想狀況。

既然有這些優點,照說推廣電子收費不應該受到這麼多阻力才是。然而,政府的配套措施並未完全規劃完成,對於全面開通電子收費之後可能造成的交通衝擊,沒有適切的提出解決方法。同時應做的宣導也沒有貫徹執行,許多消費者對電子收費仍舊一知半解。讓不少人對於電子收費產生質疑,甚至進一步反彈。

除此之外,收費問題也是爭議的重點。成本是省下了,不過收費卻沒有因此降低,而交通部也是在議論紛紛之後,才在日前推出與回數票相同的滿百打 95 折的優惠,這些都讓許多人感到不平。OBU 車上單元的價格一改再改,對於先買的消費者並不公平。再者,卡片需要給付 200 元押金,退卡還得收 50 元手續費的合理程度,而且有每次儲值最低 500 元的門檻限制、為何不提供不用 IC 卡的簡易機型降低使用成本等等。都在消費者之間引起廣泛討論。

我們並不能因為這一些問題就把 ETC 也順道冠上罪名,電子收費在使用率逐漸提高之後,未來所能享受到的好處是可以預見的。一項政策在推行之初,多少都會因為水土不服而造成許多爭議,這一點就是需要政府機關的努力了。電子收費有優點就要讓多數人接受安裝,並不是丟一句「民眾若認為 OBU 的價格偏高,可不購買」就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