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 10 月 23 日,歐盟法庭做出判決,判定俗稱為 Volkswagen Law 的法律無效。這一個判決,讓過去保護著 Volkswagen 的高牆在瞬間瓦解。而這一個判決,更將改變了德國乃至於歐洲汽車市場的版圖。以性能車種聞名於世的 Porsche,將有機會可以透過公開市場收購 Common Share 普通股的方式,入主 Volkswagen 集團,掌握這家歐洲最大汽車集團。換言之,Porsche 集團,將一躍成為歐洲最大的汽車集團。

Porsche 以性能車種聞名,是世人所熟知的高價品牌。而 Volkswagen 經過幾年的擴展之後,已然站穩了歐洲最大汽車集團的位置。Porsche 雖然年銷售量不斷成長,但亦不過是年產量 10 萬輛的品牌,為何能夠買下 Volkswagen 這樣一個年產量將近 600 萬輛的巨人?而更重要的是,Porsche 為什麼必須要買下 Volkswagen 呢?這樣子的判決到底為何如此重要?

這中間有著非常錯綜複雜的脈絡。

淵遠流長

Volkswagen Beetle 的原型車,便是由 Ferdinand Porsche 所設計開發。

Porsche 與 Volkswagen 的歷史淵源十分的長久。Volkswagen 創業基礎的第一代 Beetle,便是由 Ferdinand Porsche 所設計開發出來的。而 Porsche AG 一開始的經營經費,便是由 Volkswagen 所支付的 Beetle 設計使用授權費而來的。在 Beetle 之後,Volkswagen 持續與 Porsche 合作,借用 Porsche 卓越的工程設計能力,開發新的車型;而為了降低成本,Porsche 初期所生產的車輛,亦大量採用 Volkswagen 所生產的零組件。長久以來淵源,使得 Porsche 與 Volkswagen 之間的關係持續保持十分的緊密,以達成雙方互利的目標。在近年來最為消費者所熟知的,便是 Cayenne 與 Touareg 的合作計劃。在車型開發是結合雙方的工程實力而來。而從開始生產至今所有 Cayenne 的車體,亦是由 Volkswagen 的 Bratislava 工廠所打造,再運送至 Porsche Leipzig 的工廠,將由 Zuffenhausen 生產的引擎及底盤組件組裝上去。而 Porsche 最新的 Hybrid 研發計劃,亦是與 Volkswagen 合作進行的,兩者間緊密的關係,可見一班。

佔 Porsche 銷售量 1/3 的 Cayenne,正是 Porsche 與 Volkswagen 合作開發的產品。

正是由於 Porsche 與 Volkswagen 之間的連結如此之深,且 Porsche 近年最受歡迎的 Cayenne 車系佔 Porsche 銷售量達 1/3,讓 Porsche 有了購併 Volkswagen 的動機。而恰好,時代亦給了 Porsche 適切的機會。

Volkswagen 大肆擴張 種下經營危機

Volkswagen,在前一任總裁 Ferdinand Piech 的大肆擴張之下,成為一個旗下擁有包含 Volkswagen、Audi、Skoda、Seat、Lamborghini、Bentley、Bugatti 等眾多品牌的汽車集團。在 Piech 的擘劃之下,利用品牌的擴張可以快速提升生產量,並透過底盤、引擎與技術的共用,達成規模生產的優勢,讓生產成本大幅降低,達成集團獲利的目標。的確,在集團的運作之下,Volkswagen 集團已然成為一個年銷售量近 600 萬輛、全球排名第 4 的汽車集團。然而,大量的共用以及多品牌發展互相干擾的經營不易,使得集團發展不若預期,而旗下 Lamborghini、Bugatti、Skoda 等品牌虧損的狀況,亦讓 Volkswagen 集團的高層傷透腦筋。

在經過 Ferdinand Piech 的擴張後,Volkswagen 集團成為擁有 8 個品牌、年銷售近 600 萬輛的世界級汽車集團。

勞工成本過高 拖累 Volkswagen 經營

勞工問題亦是 Volkswagen 所面臨的另一考驗。德國是歐洲最保護勞工權的國家之一,而在希特勒時代由國家資源所創立的 Volkswagen,肩負有生產國民車以及確保國民工作機會的濃厚官方色彩,因此 Volkswagen 勞工亦有全德國最強勢的工會,讓 Volkswagen 旗下的員工,不僅擁有較歐洲車廠中平均高出 20%的工資,亦擁有每週僅需工作 36 小時的最短工時,還擁有董事會內關鍵的席次,可以左右 Volkswagen 集團經營的各項決策。居高不下的經營成本,亦是 Volkswagen 經營所面臨的一大考驗。

完善的保護與高漲的工權,讓 Volkswagen 的營運成本居高不下。

突飛猛進的 Porsche

Porsche 執行長 Wendelin Wiedeking,在 1993 年上任後,導入精實生產系統,提高 Porsche 的生產效率達 30%,成功帶著 Porsche 成為全球最成功的車廠。

而相對於 Volkswagen 生產效率與經營困境,Porsche 則是全球最成功的車廠。原本在 80 年代受困於產品線及品牌定位不明而一度出現經營困境的 Porsche AG,在 1993 年找來 Wendelin Wiedeking 擔任公司執行長。Wiedeking 在上任之後,積極導入精實生產系統,以全新的管理方式,改造了 Porsche 的體質,提高 Porsche 的生產量達 30%。在全面的改革之下,911 的生產時程自原本的 120 小時縮短至 45 小時,新車型開發工作從 7 年縮短至 3 年。而歷經數十年未改款的 911 車系,先後推出 993、996、997 等世代,Porsche 並開發出新的 Boxster 車系、Cayenne 車系、Cayman 車系,擴大產品編成與市場。至 2006 年止,Porsche 已成為年產量近 10 萬輛,06/07 會計年度獲利 58.6 億歐元的公司。而同時期的 Volkswagen,雖然年產量接近 600 萬輛,但其 2006 會計年度的獲利規模卻僅 27.5 億歐元。雖然 Porsche 的獲利之中,有相當部份是透過持有 Volkswagen 股票認列利益而來,但其間經營效率的差距,清楚可見。

997 世代的 911 再創銷售的高峰,成為 Porsche 旗下 1/3 銷售量的主力。

Volkswagen Law 與歐盟

雖然 Volkswagen 在德國是上市公司,但是由於創立之初是由政府以國家資源所成立的,因此在民營化之初,德國聯邦政府便為其立下俗稱為 Volkswagen Law 的法律。明定 Volkswagen 公司的股東,即便持股數量超過 20%,但其在董事會內的投票權亦不得超過 20%,並明文確保德國聯邦政府與 Lower Saxony 邦政府在董事會內的席位,以保障勞工團體與政府對於 Volkswagen 公司的控制權,避免以國家資源設立的 Volkswagen,落入私人的口袋,甚至是落入他國企業的手中。而條文之中,同時明訂,重大廠房設備轉讓的動議,需要獲得 2/3 以上董事的同意,而重大議案的決議,亦需要 3/4 出席,超過出席 4/5 的同意後方能通過。

嚴格的要求,確保了 Volkswagen 在德國的生存。而基於保護工作機會與勞工權,工會與邦政府所擁有的席次成為關鍵,得以以少數股權,左右整個公司的決策走向,因而造成 Volkswagen 內部積效不彰、勞工成本節節升高的獨特現象。

然而這項保護的法令,在德國加入歐盟之後面臨了考驗,由於歐盟法律的位階高於德國國內法令,這項保護性質強烈的法案,明顯將會受到眾多外來企業的挑戰,並在歐盟商業法令的原則之下失效。一旦這項法令失效,Volkswagen 將成為開放的肥肉。尤其當其面臨近年經營上的困境,集團內不均衡的獲利與虧損狀況,更將讓 Volkswagen 成為私募基金眼中最好的投資標的。只要 Volkswagen 在公開市場中收購 Volkswagen 的股份,獲得 Volkswagen 的主控權,將其拆解為不同的單元後分售,將可以獲得極大的利益。而這個狀況,將是 Volkswagen 所不樂見的。而身為德國首屆一指的重要企業,Volkswagen 一旦落入外人手中,亦是德國人與政府所不樂見的。

中置後驅設定的 Boxster,下拉 Porsche 的門檻,擴大 Porsche 的市場。

這樣的狀況,與 Volkswagen 唇齒相依的 Porsche,自然亦不願意見到。因為一旦 Volkswagen 被其他團體所收購並拆解,Porsche 的研發與製作合作將會面臨考驗,對於 Porsche 的經營將會造成極大的困擾。

為解決這樣的問題,Porsche 選擇主動出擊。早在 2005 年 Volkswagen 出現經營困境時,Porsche 便已主動出手,提供 Volkswagen 金援,並買下 18%的 Volkswagen 的股票,以確保雙方的合作。而至 2007 年止,Porsche 更將持股比例提升至 31%。

Porsche Automobil Holding SE

由於 Porsche AG 本身亦屬於德國企業,同樣受到 Volkswagen Law 的限制,因此掌控 Porsche AG 100%股權的創始投資人 Porsche 家族與 Piech 家族,設立了 Porsche Automobil Holding SE。SE,代表此公司為依歐盟法令向歐盟登記設立。兩大家族以此 100%擁有的控股公司,執有 Porsche AG 100%的股份,以及 31% Volkswagen 集團的股份,以此跳脫 Volkswagen Law 的限制。

目前 Porsche Automobil Holding SE 的架構。由於 Porsche 所發行的 Common Share,均由創始的 Porsche 家族與 Piech 家族所掌控,因此經營相對穩定。

而在控股公司成立後,Porsche 向歐盟法院提出告訴。而歐盟法院亦在 2007 年 10 月 23 日判決 Volkswagen Law 無效,至此,Porsche 與 Volkswagen 合併的大門敞開。而 Porsche 公司亦在法令失效後宣布,預計將對於 Volkswagen 的持股提升至 51%以上,以獲得經營的主控權。

以小併大,Porsche 在汽車史上留下一頁

在奧地利發跡,在德國 Stuttgart 奠基,以發展平民車與賽車為職志的 Ferdinand Porsche,相信必定沒有想過,自己的姓氏,將成為歐洲最大的汽車集團。

在法院判決之後,Porsche 亦於 2007 年 12 月底宣布,該公司已經籌措了 10 億歐元的資金,以用於 Volkswagen 併購之用。顯然併購的動作顯然已經箭在弦上。預計在 2008 年,Porsche 將可以完成整個併購的動作,而 Porsche,將一躍成為歐洲最大汽車集團的掌控者。

雖然在歐盟法院判決確立的隔日,Porsche 便已在德國境內 17 家主要的報紙刊登大幅廣告,宣誓其並未企圖改變 Volkswagen 現行的經營架構。但是 Porsche 的執行長 Wendelin Wiedeking 已明確表示,Volkswagen 工會的成員,將不會在 Porsche Automobil Holding SE 內獲得董事席次,Volkswagen 的工會對於雙方的合併已經抱持警戒的狀態。僅有 11,000 名員工的 Porsche,如何管理規模巨大的 Volkswagen,與強勢的 Volkswagen 工會之間將如何協調,均將是影響 Porsche 邁向歐洲第一的道路。

無論如何,Ferdinand Porsche 在 1931 年創立 Porsche GmbH,在不到 1 世紀的時間,Porsche 已在 2007 年成為年產量 10 萬輛的性能車廠,並將購併 2007 年年產量達 617 萬輛的 Volkswagen,邁向歐洲最大汽車集團的寶座。而隨著 Volkswagen 設立超越 Toyota 的目標,Porsche 集團更有機會挑戰全球第一的地位。這樣的發展,對於專情於汽車工程研究的創辦人 Ferdinand Porsche,相信是始料未及的。